申请跨省转学,依照教育部的统一规定办理。由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转接手续,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。转入、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。具体流程如下:
第一步: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,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;
第二步: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;
第三步: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;
第四步:转出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;
第五步: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,通知学生报到入学;
第六步: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,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,同时通知转出学校;
第七步:转出学校按照与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商定的方式,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,并通知转入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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